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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中文名称是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于1996年9月正式颁布。为了更加清晰和明确ISO14001标准的要求,2004年ISO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于2004年11月15日颁布了新版标准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1995年11月,我国成立了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SAC/TC207),对口ISO/TC207开展标准化工作,并及时将ISO14000系列标准转化为我国国家标准。其中GB/T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已于2005年5月开始实施。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的改版带来的以下多个方面的变化,包括:
—条款结构形式变为十个章节,以便与ISO9001等标准相互融合、整合;
—基于风险的过程方法思维;
—环境保护的思想超出了原污染预防的境界,环境政策应包含对“环境保护”的承诺。环境保护包括了“污染预防”和其他相关的承诺,比如可持续资源的利用、减缓并适应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等。
—运用生命周期思维:组织需从原材料的获取、产品的生产直至产品使用后的处置和最终处置,尽量延伸至更广泛的价值链对环境影响的管控,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求进行生命周期评价。
—强调提高与环境因素有关的管理绩效:组织应制定合适的标准并使用适当的指标来评估环境绩效, 结合组织战略环境,综合全面地考虑战略环境绩效、管理绩效和运行绩效。
—领导作用的体现,成为单独的章节:组织的最高管理层有责任显示其在履行环境管理承诺过程中的领导力。
—强调了变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