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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490-2023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换版工作安排!

浏览次数:748次      更新时间:2024-01-19 11:17:05

1. GB/T 29490-2023标准主要变化

1)调整标准名称

本次修订将标准名称调整为“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更加准确地反映出新标准以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为运行内核,以“要求”作为核心技术要素的特点,强化了与后续贯标认证相关工作的衔接。

2)强化合规要素

本次修订在标准全文系统增加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相关条款,明确了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相关概念,强化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的基本原则,将知识产权合规要求贯穿于各类型知识产权管理全链条、企业经营管理各环节全周期,并在审核改进中将知识产权合规作为重点关注内容,同时增加了“附录B.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典型禁止性行为列表”,旨在指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助力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履行知识产权合规义务、防范知识产权风险、维护利益和保障发展。

3)扩大覆盖范围

针对前版标准将专利作为主要管理对象的情况,此次修订强化了对知识产权类型的全面覆盖,对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分别提出了获取、维护、运用、保护等管理要求,并在绩效评价中针对不同类型知识产权规定了审核重点,同时,在篇末增加了“附录A.商业秘密管理的工具与方法”,帮助企业能够通过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好各类型知识产权,为核心业务保驾护航。

4)优化标准结构

本次修改结构上全面对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提出的管理体系国际标准通用框架“高层结构”(HLS),结构更加完整,系统性更强。标准内容主要由10个主要条款及其相关分条款组成,除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以外,4企业环境、5领导作用、6策划、7支持、8运行、9绩效评价、10改进,按照“PDCA方式”展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与GB/T29490—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知识产权合规义务”“知识产权合规”和“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见3.2、3.3和3.5);

—将“基础管理”更改为“知识产权基础管理”(见8.1,2013年版的第7章);

—将“实施和运行”更改为“经营管理”(见8.2,2013年版的第8章)

—增加了“知识产权合规管理”(见8.3);

—增加了各类型知识产权在“运行”中的要求(见8.1.1.2~8.1.1.6)

本文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国之合创新与知识产权研究院。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年首次发布为GB/T 29490-201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2. 换版审核时间安排

新版标准转换过渡期为2年,自2024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1202411日至20241231日,可按照旧版标准受理认证申请并实施认证。

2)自202511日起,所有认证申请应当按照新版标准受理并实施认证。20251231日后,对仍未完成换发新版标准的认证证书,作出暂停或撤销处理。